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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得教訓:絕不再為區區幾千元通告費讓人家蹧蹋!!!

上周六去某台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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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得教訓:絕不再為區區幾千元通告費讓人家蹧蹋!!!

上周六去某台錄影,搞得我心情很差。

為什麼呢?聽我慢慢說來

這個通告是在上周一接到邀約,節目綜藝性濃厚(但發通告的妹妹過去認識,基於捧場,答應了這場在週六的錄影通告)

週四時,接到某演講邀約單位確認電話,赫然發現該演講邀約單位把演講日期說錯了,原以為是週日六點半的演講,竟然是在週六的六點半

由於週六通告時間是 17:00到場 說是17:30開錄到19:00(ㄧ個小時的節目)

於是 我致電節目人員,我可能沒法去。(說實話,我也不過是ㄧ群人中的一個,隨便都可以找個人替代我)

但製作單位人員強調,一定能讓我在19:00前離開,請我幫忙(於是我問演講邀約單位,可以把我演講的時間稍微往後延,讓別人先講嗎? 後來邀約單位也很阿莎力地答應。)

結果,我17:00到場,節目人員說,會幫我趕時間

前一場接近18:00時 錄完

(不是說要幫我趕嗎?)

結果 開始錄影的時間是 18:30

我勉為其難錄完前兩段 已經超過 19:30

我放棄錄第三段 先走人

..........

到了演講現場,我遲到了一個小時。只能不停地道歉.幸好現場是餐會,大家可以先吃飯等我來。如果是研討會,我真的不如一頭撞死好了!

錄影時,隔壁的名嘴說:綜藝性的節目常是這樣的!!

我:我不懂,做不到的話,為何不隨便找一個人代替我錄

他說:因為(名嘴)便宜!!!

是這樣的啊! 難怪 即便沒才沒貌的藝人都能拿那麼多通告費,原來是因為錄影時間是彈性工時啊.用時間換的啊。那麼下次你們還是找可以配合你們時間的人,別浪費別人時間了。

ps.我會這麼不爽的重要原因--竟然沒有任何一個人 認為應該跟我說聲抱歉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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